关干进一步加强全省园林绿化企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|
各省辖市建委、园林局(处): 企业法人、技术负责人、名称、地址等基本情况发生变更,应于变更发生后2个月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。二级企业的变更由企业提出申请,省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核实,备齐有关证明材料及资质证书正、副木到我厅办理。 四、省属企业的管理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行业管理的要求,今后省有关厅、局、总公司系统所属企业的资质管理如申报、升级、年检等工作程序与其它企业相同,应接受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。 五、日常管理及考核 去年我厅颁布了《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(试行)》,今年起将组织专家对我省的园林绿化工程适时进行抽查,结果将作为企业定级和年检的重要依据。各地要严格行业日常管理,对新扩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捡查,创建一批绿色精品工程,培育一批质量管理严密的施工队伍,全面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。 为进一步严格资质管埋,改进审批方式,规范秩序,建设厅将成立省园林绿化资质评定委员会,负责企业资质定级、升级的考核和年度审查工作。在日常管理申,凡发现企业有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借用、转让、出卖及以收取管理费变相出卖资质证书的行为,一经查实,即予吊销其企业资质证书处分。 以上规定在执行中的问题与建议,请及时与我厅风景园林处联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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