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干进一步加强全省园林绿化企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

各省辖市建委、园林局(处):


    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,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,根据建设部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
一、年检:

    根据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特点,从2002年起每年的4一6月进行年检,年检期间不办理企业升级、转正。逾期未参加年检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年检,作年捡不合格处理。

    企业年检1年不合格或连续2年为基本合格的,给予降级处分,且2年内不予升级。资质等级试行企业连续2年年检合格的,经申请可转为正式等级。

二、资质审批

    今后,我省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将进入正常管理阶段,从今年起除年检期外,省建设厅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,请各市于每年1、7、10月的20号前将需申报资质的企业材料报至我厅,参加本季度的资质审核,逾期的参加下一季度的审核。
我厅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并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。对审查考核合格者予以发证。
企业申报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,除符合建设部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》外,需具有园林绿化三级资质且运营满2年以上。 。

三、变更

     企业法人、技术负责人、名称、地址等基本情况发生变更,应于变更发生后2个月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。二级企业的变更由企业提出申请,省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核实,备齐有关证明材料及资质证书正、副木到我厅办理。

四、省属企业的管理

    随着改革的深入和行业管理的要求,今后省有关厅、局、总公司系统所属企业的资质管理如申报、升级、年检等工作程序与其它企业相同,应接受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。

五、日常管理及考核

    去年我厅颁布了《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(试行)》,今年起将组织专家对我省的园林绿化工程适时进行抽查,结果将作为企业定级和年检的重要依据。各地要严格行业日常管理,对新扩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捡查,创建一批绿色精品工程,培育一批质量管理严密的施工队伍,全面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。

    为进一步严格资质管埋,改进审批方式,规范秩序,建设厅将成立省园林绿化资质评定委员会,负责企业资质定级、升级的考核和年度审查工作。在日常管理申,凡发现企业有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借用、转让、出卖及以收取管理费变相出卖资质证书的行为,一经查实,即予吊销其企业资质证书处分。

    以上规定在执行中的问题与建议,请及时与我厅风景园林处联系。

    
江苏省建设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