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森林公园筹建处
的森林公园380/220v系统、照明系统工程 已经经张家港市计划发展委员会批准建设,工程所必须的资金来源是自筹 ,
现已落实。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,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或意向确定施工单位,现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,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。
2、工程概况:
(1)
工程地点:东二环路以西、南苑东路以北、沙洲东路以南、蔡泾路以东
(2)
工程规模:600万元
(3) 计划开、竣工时间:
2005年8月15日——2005年12月15日
3、本次招标共有1个标段,招标内容如下:公园内380/220v电气安装、公园亮化施工
4、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: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下列资质的法人
(1)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:城市道路及照明专业承包二级以上(包括二级)
(2)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:城市道路及照明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
(3)企业近两年内有同类或近似工程的施工业绩
(4)项目经理负责过类似工程,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
(5)企业、项目经理业绩良好,信誉良好
(6)其他条件: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、近两年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原件、近两年已经施工结束工程的实景照片(同本工程类似)。
5、请申请人于 2005年7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7月31日下午17时 到 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三楼 ,
报名经办人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。
6、招标人地址:张家港市暨阳中路66号
联系人:王维春 传真:0512-58287370
电话:0512-58287370
张家港市森林公园筹建处 负责人:朱慧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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